(网经社讯)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鲁班到家”存在恶意罚款及不当冻结账户问题。(详情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lbdj/)
11月5日,安徽省的叶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9月25日通过鲁班到家平台接单安装鞋柜,实际收入仅78元。因商家发货不齐导致无法完工;补货后,客户要求晚间安装,叶先生协商次日施工,却遭商家恶意投诉“拒绝二次上门”。平台在无证据情况下,仅凭口头指控罚款240.25元,远超收入,并冻结其账户。

(注:图为叶先生提供)
叶先生指出,平台处罚依据缺乏合理性,且投诉机制存在偏袒商家倾向,要求立即取消冻结、撤销处罚并退还罚款。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鲁班到家平台暂未回应。

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鲁班到家属于萨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为邓伟。该平台自称是一个大家居安装及维修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安装与维修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为家具、建材、家电品牌和终端消费者提供全国覆盖的即时性安装师傅供给,为蓝领师傅提供额外增收的机会,并辅以服务大数据和评价体系,保证零散社会化师傅的服务质量。

2018年至今,“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数字零售领域中社区服务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鲁班到家”排名第3位。最新评级为“谨慎下单”。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诉的类似平台还有(依据投诉量排行):万师傅、58同城、猪八戒、赶集网、啄木鸟家庭维修、多彩宝、百姓网、杂志2007。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鲁班到家2025年第三季度中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霸王条款、售后服务、恶意罚款、订单问题等,其中霸王条款占比最高,达到了约33%。

【案例一】用户投诉“鲁班到家”扣罚安装费不合理 涉霸王条款拒付劳动报酬
10月23日,辽宁省的朱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作为安装师傅在“鲁班到家”平台完成订单后,平台在已收取服务费及高额提成的情况下,以“安装费已退回商家”为由扣罚其个人劳动报酬,质疑平台无权直接扣款且条款不公。
朱先生表示,安装工作已按要求完成,但平台在未明确告知原因的情况下拒绝支付费用,仅同意扣除信用分作为处理方式。他指出,平台协议中存在单方面加重劳动者责任、限制主要权利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要求平台退还被扣款项并整改规则。
接到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平台工作人员督办处理,但截至发稿前,鲁班到家平台暂未回应。
【案例二】用户投诉“鲁班到家”纵容商家无端投诉 平台处理拖延损害师傅权益
9月10日,湖南省的胡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作为安装师傅在“鲁班到家”平台接单后,因客户实际安装地址与系统显示不符且超出日常服务范围,经与客户协商一致取消订单并建议平台改派,却遭商家无端投诉。
胡师傅指出,平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商家的恶意投诉行为未予有效管理,导致其平台权益持续受限受损。尽管多次沟通,平台客服均以“正在处理,请等待”等话术敷衍拖延,未给出实质性解决方案。胡师傅质疑平台投诉机制存在缺陷,处理流程缺乏公平性与时效性,要求鲁班到家立即停止权益侵害,并公正处理投诉问题。
接到投诉后,我们已将案件移交平台督办,但截至发稿前,鲁班到家平台暂未作出具体回应。
【案例三】用户投诉“鲁班到家”纵容商家随意砍价 平台仲裁机制被指存在霸王条款
8月13日,天津市的李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鲁班到家平台承接维修订单时,因商家产品问题协商增加80元维修费用并获得对方转账确认,但订单完成后商家以“要价太高”为由要求返还30元,平台在未充分调查情况下直接通过该扣款请求。
李师傅指出,平台仲裁机制存在明显不公,单方面偏袒商家利益,涉嫌霸王条款。他认为此次扣款并非金额问题,而是关乎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公平对待,平台在未听取师傅方解释的情况下强制扣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截至发稿前,鲁班到家平台尚未对此投诉作出实质性回应。
【案例四】用户投诉“鲁班到家”单方回收订单转嫁损失 师傅权益保障机制被指形同虚设
8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卢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鲁班到家平台接单后已与客户约定安装时间,平台却在无预警情况下单方面回收订单,并将由此产生的商家损失转嫁给师傅承担。
卢师傅指出,平台作为服务协调方,未能履行其管理责任,反而将自身运营问题导致的损失强制由合作师傅承担,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基于此次经历,卢师傅呼吁平台优化订单分配机制,取消不合理的“强制接单”及扣分规则,确保订单信息透明化;同时要求规范费用结算流程,建立合理的成本补偿机制;并建议设立公平的投诉审核流程,避免平台在纠纷处理中“单边偏袒”用户,切实保障师傅群体的基本权益。
截至发稿前,鲁班到家平台尚未对此投诉作出实质性回应。
【案例五】用户投诉“鲁班到家”判罚依据缺失 平台单方裁决被指霸王条款
7月23日,甘肃省的魏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鲁班到家平台承接手摇晾衣架安装订单时,按照客户家中老人指定的阳台吸顶灯两侧位置完成安装,客户现场试用无误后确认完工。
但次日平台却以“衣杆太靠近窗户”为由要求整改,并在师傅同意承担上门费的情况下,强制转派其他师傅并处以300元罚款及120元上门费。魏师傅指出,平台仅依据客户单方面反馈即作出处罚,未核实现场实际情况,更未提供具体判罚依据,严重侵害服务者合法权益。此类单方裁决机制缺乏透明性,与平台宣称的“服务无忧”承诺相悖,涉嫌霸王条款。
截至发稿前,鲁班到家平台未就此次投诉作出实质性回应。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